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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5 22: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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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 劳务成本
劳务成本是指企业提供劳务作业而发生的成本,相对于劳务收入而言。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成或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
5301 研发支出
研发支出是指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使用资产的折旧、消耗的原材料、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以及借款费用等。研发活动从广义上来讲也是一种投资行为,但较一般的投资活动具有更大的收益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因而增加了研发支出在会计确认与计量上的困难。
研究与开发的含义有所不同。所谓研究是为获得新的科学技术知识而从事的有计划有创造性的调查、分析和实验活动,可以是基础性研究也可以是使应用性研究,其目的在于发现新知识,并期望利用这种知识能开发出新材料、新产品或新的配方技术,或对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所作的较大改进。开发是在开始商品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转化为一种新产品或工艺的系列活动,包括概念的形成、样品的设计、不同产品的测试和模型的建造以及试验工厂的运行等。由此可见,研究是一个技术可行性的探索阶段,能否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而开发活动是将研究成果应用于实践,将技术转化为产品的阶段,因而带来经济效益的确定性较高。
在新经济条件下,研发支出在企业支出总额中比重越来越大,日渐表现为一种经常性支出、固定性支出,为企业发展和核心能力的形成提供一种不竭的动力。企业在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研究开发活动之后,若开发成功,设计出了新的产品,形成了新的技术,则构成企业的一项自创无形资产,若开发失败则研发支出成为企业的一项沉没成本。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中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
5401 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是指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在建设场地上将设计意图付诸实现的测量、作业、检验,形成工程实体建成最终产品的活动。在会计科目设置中,本科目为建造承包商专用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5402 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企业在施工中耗用的资金及时得到补偿,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中间结算(进度款结算)、年终结算,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应进行竣工结算。
在会计科目设置中,工程结算,为建造承包商专用的会计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5403 机械作业
施工企业的机械作业,是指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的机械施工和运输作业。会计科目中,机械作业,仅适用于建造承包商。
机械施工的组织管理形式
合理组织机械施工,对充分利用机械设备、确保重点工程、降低机 械使用费起着很重要的作用。目前,对施工企业的施工机械,一般采用 以下两种管理形式:
1、一般中小型机械如挖土机、机动翻斗车、混凝土搅拌机、砂浆搅 拌机等,由土建施工单位使用并负责管理。
2、 大型施工机械和数量不多的特殊施工机械如大型挖土机、 推土机、 压路机、大型吊车、升板滑模设备等,由机械施工单位负责管理。根据 各土建施工单位施工的需要,由机械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或将机械租给 土建施工单位,向土建施工单位结算台班费或机械租赁费。
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6001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半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
主营业务收入发生时是在贷方,到月末要在借方转入本年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月末没有余额,所以就没有借贷差。累计栏填写本会计年度截至到本期的累计发生额。具体情况可以具体对待。主营业务收入可以记录本月发生额也可以设置累计发生额栏。
6011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或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收入,是指企业(金融)进行各项业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指银行、信用社办理结算业务、代理融通、委托贷款、代理发行各种类债券、股票、代办保险、代办中间业务等项业务获得的手续费收入。在会计科目中,本科目为金融企业共用。
商业银行的手续费收入是指商业银行在办理支付结算、咨询、担保、委托贷款业务时取得的手续费收入。
证券发行手续费收入指采用代销和包销方式发行证券时收取的手续费收入。
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入指期货交易中,备约签订成交时,双方必须缴纳手续费作为经营、结算的费用。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31 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而向投保人收取的对价收入。
保费收入有两个方面的内涵:
一方面,保费收入是由于投保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人缴付保险费而形成的,从经济角度观察,保险费是保户为形成共同风险保障而分摊的资金;从法律角度观察,保险费是保户为获得赔付请求而付出的代价。
另一方面,保费收入是保险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流入渠道,同时也是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最主要的资金来源。从资产层面看,保险费收取形成了保险资金的流入,是保险资产增长的主要动力;从负债层面看,由于保险资金的流入的前提是保险人要履行约定的保险责任,因此资金流入的结果造成了保险负债的增加。
保费收入的特征
保费收入所带来的经济效果是现金资产的流入,并且保险公司利用资金流入与流出的时间差,通过资金运用以及对保险风险的集中与分散的管理,形成损益,与其他行业存在明显的差异。同时,对于短期保险业务与长期保险业务保费收入也存在内涵上的差异,这些都形成了保险行业收入的基本特征。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32 分保费收入
分保费收入是指明分入分保公司接受分入分保业务时,按分入分保合同条款规定向分出分保公司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再保险业务会计处理的主要特点之一是业务数据的间接性、滞后性和不完整性。由于再保险接受人收到分出人提供账单的滞后性,使再保险接受人在满足分保费收入确认条件的当期,通常无法及时收到分出人提供的实际账单。因此,在我国会计实务中,保险公司一般于收到分保业务账单时确认分保费收入和相关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规定,再保险接受人应根据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当期分保费收入进行专业、合理的预估,并将预估方法作为基准方法,将根据分保业务账单处理作为备选方法。为确保再保险接受人在分出人确认分出保费的相同期间内确认分保费收入,接受人应当建立预估方法或模型,对分保费收入的金额进行合理估计。同时,接受人需要进一步根据预估的分保费收入提取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41 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又称租金收入,是指纳税人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租金收入。
租赁收入的实现
租赁收入的确认,一般应于租金已经收到,或者取得了获取租金收入凭据时,确认租金收入的实现。
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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